南寧軌道交通1-5號線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消防設備設施采購項目(重)比選公告
南寧軌道交通1-5號線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消防設備設施采購項目(重)
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南寧軌道交通1-5號線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消防設備設施采購項目(重)比選人為南寧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比選項目資金來源為運營資金。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項目編號:202406180006(重)
項目名稱:南寧軌道交通1-5號線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消防設備設施采購項目(重)
上限控制價:本項目不含稅上限控制價為人民幣299000.00元。
工期:120天,如遇特殊情況或極端天氣則工期順延,其中現(xiàn)場踏勘及出具施工方案用時15天,材料進場及驗收10天,技術交底及現(xiàn)場施工85天,設備調(diào)試及驗收10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開工令發(fā)布時間為準。
項目地點:屯里車輛段、萬力主所、西鄉(xiāng)塘停車場、五象車輛段、安吉車輛段及綜合基地、心圩車輛段、新村停車場、那洪車輛基地、業(yè)平主所和仁和主所。
比選范圍:具體詳見用戶需求書。
3.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比選申請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依法設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若以分公司名義參與比選申請,必須出具總公司授權(quán)參與的證明。)
3.2比選申請人自2019年1月1日(備注:近5年)至投標截止時間前至少承接過1項合同金額不少于10萬元的消防設施安裝項目。
3.3比選申請人應具有消防設施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zhì)。
3.4比選申請人需配置項目負責人及專職安全員,負責對項目實施過程進行監(jiān)督和管控,項目負責人至少需持有消防工程師證,專職安全員至少持有安全員證,且近5年未因違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guī)和強制性標準受到行政處罰。
3.5比選申請人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被處于責令停業(yè).;(2)比選申請資格被廣西行政主管部門或業(yè)主取消;(3)財產(chǎn)處于被接管、破產(chǎn)狀態(tài);(4)比選申請截止時間前3年內(nèi)沒有騙取中標(選)、嚴重違約或質(zhì)量責任事故的情況。
3.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投標。
3.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對比選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比選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選文件的獲取
5.1比選文件獲取
本項目不發(fā)放紙質(zhì)文件,請各比選申請人自行網(wǎng)上下載。下載網(wǎng)址: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網(wǎng)(http://www.js7313.com)、中國e車網(wǎng)(http://www.ecrrc.com)。
注:比選申請人如未完整下載相關文件,或由于未及時關注比選文件補充通知(補遺)、答疑等相關項目信息而影響比選申請的,其責任由比選申請人自行承擔。
6.比選申請截止時間和地點
6.1比選申請文件須密封后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 9時00分-9時30分(北京時間)遞交,遞交地點在廣西南寧市青秀區(qū)云景路 83 號 屯里車輛段綜合樓205會議室,遞交現(xiàn)場聯(lián)系人:袁工 電話0771-2778326。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者未按比選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選申請文件將被拒絕。
6.3請比選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quán)代表攜法人委托書原件準時參加。比選申請文件必須由比選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quán)代表遞交,否則比選人可不予受理。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網(wǎng)(http://www.js7313.com)、中國e車網(wǎng)(http://www.ecrrc.com)發(fā)布。
8.紀律監(jiān)督部門及電話:南寧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紀檢監(jiān)察室0771-2778084。
9.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南寧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
地 址:南寧市青秀區(qū)云景路83號
郵 編:530022
聯(lián) 系 人:袁工、閆工
電 話:0771-2778326、0771-2778127
傳 真:
電子郵件:
附件2:比選文件(南寧軌道交通1-5號線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消防設備設施采購項目)(重).doc